2011年4月4日星期一

秋天的忧伤(4)

生活就像嗜睡,有时让人不想面对,有时又让人从恶梦惊醒。又是那个该死的头痛,害我从睡梦中惊醒,不过又唤回了我部份的记忆。记得上次从医生的口中得知这是个选择性失忆症,可能是那场事故影响了脑部,导致我不记得一部份以前的事情了。好比说我记得我的家人是谁,但是不记得中小学时期有过什么同学。我记得家在哪里,但却忘了读过哪所学校。我记得生活作息和喜好的事物,却忘了以前每天回家的路。那一阵子,我刚考上大学。原本来说,我妈是不同意让我一个失忆病人单独去念书。她还说我可能把学过的东西都给忘了,结果幸好我还记得之前所学过的东西。但有个人我就是想不起他是谁,他的名字以及我们的关系。直到前几天我发现了他的存在,他就在我所念的大学,他们都叫他Alvis。我觉得自己好像认识他,但是我不记得了。不过那群有钱人,却是不是什么好东西。如果我让他认出我,应该算是我倒霉不是吗?

那天我遇见康仔,还问他阿嚒过得好吗。结果他的回答是阿嚒去世了,而我曾经也在去过葬礼。当下的我居然有股莫名心酸,不过康仔倒是很体谅我失忆的状况。接着当晚我就被恶梦和记忆困扰,想起他和我的阿嚒还有写过的那首诗,又是一个人哭过的夜晚。我走进浴室看着的是自己那张陌生的面孔。我知道那个人是我,但这张愈合得很好的俊脸却不是我的。看着自己以前的照片,就觉得反差很大。虽然以前不怎么好看,但是至少那是我熟悉的面容,然而现在的这张俊脸却是冷冰冰地陌生感,甚至让我觉得不习惯。因为这好像有种那不是自己却是自己的感觉。不过唯一可称得上好的感觉是,当我认不出别人时,同时别人也认不出我。康仔是唯一一个知道我出了交通事故的朋友,也庆幸我还记得他,所以我们都知道彼此是谁。或许失忆是件好事,因为我忆起的某些事多半是坏事。或许失忆是件坏事,因为好事多半记不起是什么。

说到坏事,就和那个Alvis脱不了关系,就像今天我们数学系的学生原本可以尽情享用学校的娱乐中心,结果他的死党突然闯进来说他们用钱包了这个场,所以我们要打包离开(因为我们是用免费的)。然后又是他们工程系办的活动需要会议室开会,结果原本占用会议室的讨论数学功课的我们又打包走人了。接着是餐厅,因为我们不喜欢他们,所以我们自己打包食物走人了。幸好宿舍不是和他们同一栋,不然你在睡觉也会被吵醒,然后要打包走人。很明显地看得出我们和“他们”是两个世界的人。最该死的就是,我今天居然故意占用了他们包下的娱乐中心,却被他发现了。其实他们大可不用出钱包下整个娱乐中心,因为他们只要用健身室,却用钱来赶走我们原本在上网的人。现在网吧空荡荡的,而他们也没有要用的意思。所以我就在他们赶人时,躲进了厕所,然后又溜出来继续上网。也不知是我幸运还是倒霉,我用了两个小时都没有半个人进来网吧。然后,该死的Alvis就独自进来了。他在我隔壁的椅子坐下。

“不去健身吗?”他问道然后开启电脑。

“没有。”我慌张地回答,真怕露出马脚。

“没看过你,是新来的吗?”

“算是吧。”

“排行呢?”

“应该是最小吧。”我正在圆谎,以免露出个马脚来。

“噢,是吗?那很好。”

“我先出去了。”我赶紧想逃离,免得被他发现我不是他那群工程系的“死党”。

“同学,你数学系的学生证掉了。”我当下真的慌了,居然忘了拿学生证。

“不好意思,我...”

“欸,你叫叶枫吗?和我一个老朋友的名字相同,连生日也在同一天。”

当时我赶紧接过学生证就拔腿逃离现场。

窗外的雨在娱乐中心外拉起了帘子,我冒雨冲向人行道,又是一个天气潮湿的下午。我倒霉的时候,外面总会下起大雨来。幸好部份失忆的我,还记得小时候冒雨赶着搭巴士的情景,结果被地面的水给滑倒了。赶不上走了的巴士,膝盖表皮擦伤了,全身湿透了。因为迟到了被老师赶出去罚站,上不了课还感冒了,所以我讨厌倒霉和碰上恶运。尤其这些时候,老天还哭泣,让我的恶运更上一层悲。

我就知道掉了学生证,却被工程系“有钱党首领”看到是件坏事。因为不出第二天,娱乐中心马上贴了禁止数学系学生进入的公告。(意思就是包场特地让全部学生进入,就是单单禁止数学系学生使用。)刚好我们正赶着《公式计算证实》的报告,而且没能上网搜寻的公式计算范本,对我们来说确实就像是不查法语词典翻译法语一样。当然我的数学系同学不知道这是我惹出来的祸,因为尽量低调的他们确实想不通为何唯独数学系的学生不得进入。所以我们就自带笔记型电脑,到装有免费无线上网的咖啡屋赶报告。

碰巧的是,这几天也下着雨。在学校的某天晚上,由于赶不上最后一趟回宿舍的巴士,一个人落魄的守在巴士站。当然那时候正下着大雨,我想我应该又倒霉一次了吧!一个人又被同学遗忘在学校,因为我刚好去了厕所,结果出来后就看不见他们了。要在晚上十一点冒雨步行几十公里的路回宿舍,应该不可能吧!当时的我非常绝望,没有什么要好朋友,也是件倒霉的事。我本想拨电话给我的同学,非常和气加不要脸地说我在学校,可否来载你们刚刚遗忘了的我。(可笑)但是我没那么做,而是拨了通电话回家,而接电话的是我妈。

“孩子,什么事。”

“没什么事,就是想你和你的厨艺,好久没吃到你煮的菜肴了。突然想吃了,怎么办好呢?”

“等放假回来我就天天煮你喜欢吃的,对了你几时放假,要妈去接载你吗?因为东西很多,如果搭巴士回家会很不方便的。”

“妈,我还有两个月才放假。还要等两个月才能尝到你的拿手好菜。有点想家,你说如果我不读书那该有多好,天天赖在家里。”

“傻孩子,哪里可以不念书,又不是没本事念了。熬多几年你就要出来社会工作了,哪还可以天天想家念家的。对了,你现在在哪里?在宿舍念书吗?”

“是啊,我在宿舍念书,而且这里正下着雨,同学都睡了。只有我在念书啊。”这句话是我含泪说地,我想说的其实是(不是啊,我还在学校的巴士站。最后一趟巴士走了,而且这里还下着雨,同学没等我就先回宿舍了。我想应该只剩下我一个人在学校。),当然我没说出来。

“不要读到太迟噢。要在早点休息,知道吗?”

“我知道,但是今天可能不行,因为明天要考试,所以可能要熬夜到很迟。明天就会早睡了。”(我知道,但是今天回不去了。因为没办法回了,所以要待到很迟,待明天就会没事了。)

“那早点读完,早点睡噢!”

“晚安,妈。”

“晚安。”

我挂了电话,这时巴士站外的雨也已经逐渐停息了。正当我在叹息中,远处有辆车正朝我的方向走来。车在我面前停下,然后鸣笛声也响起。在车窗被摇下的当下,我认出了那个人就是“有钱党首领”。他一副很骄傲的模样,好像是等着我求他让我上他的车一样,我又叹息了一声。他见我迟迟没有回应要求助于他,他便把车开走了。在他把车开走的那瞬间,我又极度后悔我没有求他,结果不到一分钟他又把车子开到我前方。

“你如果想一个人待在这里的话,我是很乐意让你实现你的愿望。但是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,求我吧。我就让你上车,送你回宿舍。”

我默默地望着他,真想给他这种人一个耳光,但是我还是输给了我的自尊。

“我求你好了,载我一程好吗?”说着这话的时候,心真是很不爽。

“好,有求必应。那上车吧!”

看他那副得意的样子,真的很惹人厌,但是没办法因为我有求于他。在无助以及没朋友的情况下,不可以跟他过不去,宁可少一个人朋友,也别多一个人敌人。也不知道是有钱人钱太多,还是坏事做得太多,所以善心泛滥。他居然带我出吃夜宵,不过真是一顿很贵的夜宵。两百多块一顿,我可以吃上三个星期。当然我不可能花这样的钱,吃很贵的夜宵,所以我没有点任何东西。但是他倒是点了一大堆东西,还说他会待两三个小时。然后,我就拿出了报告在那计算和正是数学公式。大约半个小时,我才意识到他是故意点很多东西,因为他跟本没吃多少,还说我再不吃他就要叫店员清掉。因为很贵,而且浪费食物很不应该,所以我还是厚脸皮吃了。我从没这样奢侈地吃过这样多很贵的食物,当然价钱确实让它的品质不在“钱”下。非常讨厌地是他就像看笑话那样,当我是乞丐正在吃他不要的食物。这是一家聚集各国美食的料理店,而且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。能到这里来的人,身上绝不会少了奢侈钱。

“吃够了吗?要走了。”

“还剩很多,带走好吗?”

“我吃不完的东西,我是不会带走的。”

“那很浪费,会遭天谴的。”

“我就是喜欢暴殄天物,而且这一顿是我付钱的,由不得你管我浪不浪费。你喜欢当乞丐不表示我也要当。”

“好吧。”我真的忍无可忍,但是没话说的也是我。因为我有求于人,最好别得罪他。

对这样的事真的觉得很可惜,老天还真不公平,有些人因为没食物填饱肚子而饿死,有些人却可以三餐温饱还浪费食物(你说这些昂贵的食品换成面包和水可以救活多少人啊)。

浪费食物真是个不好的行为。